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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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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工作部署,依据《辽宁大学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根据辽宁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9月1日起到2022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由学校党政办公室统筹校内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学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持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加强和巩固学校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要决策事项。  

学校门户网站发挥校务公开主阵地作用。经改版更新,新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双一流”建设、辽大学术、辽大名师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更新学校的重要活动、名师简介、人才招聘、招标采购等信息,成为在校师生、国内外校友、关心学校建设的各界人士了解辽宁大学的主要渠道。门户网主页新增青春辽大、教学活动、交流合作导航,与之链接的相关网页,及时发布各类相关新闻和信息,拓宽了社会各界与师生了解学校的渠道。  

学校信息公开网成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网站。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学校规定、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并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内容。  

学校行政办公自动化系统及时传递信息。学校自行开发设计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作为数字校园的基本信息系统,助力学校行政管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指令、计划、决策、部署以及人事任免公告、干部公示等都通过办公自动化网发布,学校每位教师都有自己的账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及时了解学校的政务信息。  

学校校务公开栏历史悠久,设置在学校显著位置,定期向广大师生通报学校党政工作动态和学校建设发展情况。《辽宁大学报》、大学之声广播电台、公告栏均作为校务公开阵地,及时通报学校最新情况,确保全校师生知情权。定期编撰出版《辽宁大学年鉴》,详细记录并公开学校的发展大事。成立辽宁大学校友会及各地校友分会,编印《学缘》,广泛听取校友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辽宁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设有“疫情防控”“聚焦辽大”“辽大服务”三个专栏,成为展示辽大风采,宣传辽大风尚的重要媒体渠道。设置辽宁大学官方微博,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象直观的方式发布校内信息,已成为公开信息、提供资源、增加服务的新渠道。设置学生家长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定期在线上传学校工作信息、学生学习生活动态,定期发布针对家长反映问题的反馈通报,运行以来取得显著效果,不仅为家长解决大量实际问题,更广泛地宣传学校,提升学校美誉度。  

学校在坚持做好上述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向省教育厅报送学校相关信息,向学习强国、各类新闻媒体平台投稿,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1-2022学年度,通过学校门户网、办公自动化网等网站发布信息2899条,其中,办公自动化网2265条、校园门户网175条、官方微信258条,官方微博201条。通过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85条。共印发《辽宁大学报》16期。校内各单位也通过本单位网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辽宁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定了学校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概况。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  

2.发展规划。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学科建设。重点学科建设与经费管理、学位点申报与评审、“双一流”建设等。  

4.教学管理。教务管理、考务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实验实践管理、教师评优、教学评估、教材管理、学位评定等。  

5.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科研平台建设、学术活动等。  

6.学生工作。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学生奖学金、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学生申诉与处理、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等。  

7.干部与人事工作。干部人事任免、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8.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管理,国际交流项目管理,选派教师、学生长期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申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审批等。  

9.财务与资产管理。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  

10.校园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11.后勤保障。基建工程管理,校办产业监管,土地、房产、专项维修,采暖费管理等。  

12.监督工作。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财务监督情况。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我校通过辽宁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lnu.edu.cn )、辽宁大学办公自动化网、辽宁大学门户网(http://www.lnu.edu.cn)、辽宁大学新浪官方微博(http://weibo.com/liaoninguniversity)、辽宁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LIAONINGDAXUE1948)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学院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  

2.校报、学报、各类手册、报表等纸质媒体媒介:通过发行校报、学报等期刊,发放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校内公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4.其他形式:通过教代会、新学期工作布置会、学代会及相关专题会议等形式公开信息。并设立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和社会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要公开信息。无不予公开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师生员工与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评议情况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革措施  

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加强,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的还不够;个别单位信息公开有时还存在滞后、不及时等现象;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  

下一阶段学校将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反思不足并加以改进。一要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组建素养高、能力强、专业化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强培训、交流、实践,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以《辽宁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为抓手,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全方位提高队伍的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二要加强对信息公开渠道的建设与管理,不断丰富和完善信息公开网的功能和内容,确保网站浏览的基础技术要求,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网站的协同联动,提升用户体验。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2022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附件。  

   

辽宁大学  

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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