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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开申请
部门名称:辽宁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 9:00-11:30  14:00-16:30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宁
           大学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202013
传真号码:024-62602277
邮政编码:110136
电子邮箱:xxgklnu@sina.com
  信息公开公众监督
监督部门:辽宁大学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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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修订版)

 

申请人向辽宁大学申请公开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填写《辽宁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一、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党政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当面口头申请的,党政办公室需由专人对申请进行记录。  

2.信函、传真。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在辽宁大学信息公开网导航栏点击“信息公开申请”,在《辽宁大学信息公开程序》文档的附件中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xxgklnu@sina.con。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二、申请答复  

1. 对申请人的信息公开申请,学校须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对收到的有效申请在登记后根据先后次序进行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受理机构:辽宁大学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219室  

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学校休息日除外  

联系电话:024-62202390  

传真号码:024-62602277  

电子邮箱:xxgklnu@sina.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邮政编码: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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